南京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非法集资罪以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活动,且多是与企业融资等活动一起进行的。在企业单位被确定为实施了非法自己罪之后,企业单位的职员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不同的职员需要承担不同的职责,今天给您带来的是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的相关信息。
  
  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要具体看其参与程度,出纳知情的话同责,不知情无责。
  二、一般非法集资罪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各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依据《追诉办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追诉办法》,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若知情,会按照共犯处罚,若不知情,则不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其他职员是否会判刑,也需要根据其参与程度确定。若需要判刑的,需要根据刑事法律规范的量刑规定确定的。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也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其中就包括了对抚养费数额的约定。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

·发生医疗损害患者怎么处理
    保存医疗的所有材料,包括诊断书,病历和记录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疗事故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进行权益追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就诊医疗材料的封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属于诺成合同?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如何区分,当然也就不知道赠与合同到底属于哪种合同,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以及为您解答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一、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适用,因为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于不动产的,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生淫秽书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生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nbs...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市场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样,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其中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谋取利益,不惜捏造事实,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客体要件 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