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怎么量刑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怎么量刑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怎么量刑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得不说,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是比较全面的。要是有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话,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那么您知道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量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是: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五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的严重程度来量刑的。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怎么量刑问题的解答。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的,则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还要对被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您还有别的问题需要咨询,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根据你的实际问题帮助你解答。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并承...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西安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技巧有哪些? 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
    1、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

·记名提单是否可以可转让?
    《海商法》仅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但到底是指绝对不得转让,还是提单记名人得背书转让,或是提单记名人得按民法债权转让方式转让并不明确。由此引发了我国学界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记名收货人可以背书转让提单。 从各国法律上看,记名提单是否可以背书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明确规定记名提单不得...

·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争夺财产外,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面经常引发纠纷。父母除了是孩子的抚养人,还是监护人,这种监护权是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的。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 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欠缺,在农村,人们总是以为,我在土地上建了房子,我把土地,买过来了,这土地就是我的,我可以对它做任何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对于农村来说,除了有特别规定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是对事故的处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受害人在要求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走。那到底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理赔,可以分五步走: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