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
您的位置:首页  »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校的话,那么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的,所以在一些大城市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能够实现这个梦想的人的并不是很多,为了缓解孩子的入学问题,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那么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房租水涨船高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育资源的父母会纷纷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块租房,而不是买房。2、大量租房入学涌入,学区资源不足您都知道学区房之所以贵,根本原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当大量外地人口涌入,教育资源就变得更为紧张,届时同样是一房难求,对于房价可能还会成为反作用。3、各地的入学都有顺位,租房真的有同等的入学权吗目前各地的入学标准基本都是:第一顺位:房户合一,也就是监护人是房主 户主,第二顺位是房主,第三顺位后才是租房。有朋友分享说即使上幼儿园的时候都是有分类的,本市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再细一点就要分到街道、还有本区是否有房子,算下来有4-5类。那么租房会不会只是增添了一类,但却会无限的往后排?4、租房上学依然要求有本地户口按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对于本地人而言,多数人都有产权房,就算中低收入家庭,也多有房改房,根本就没资格享受!对于外地人来说,持人才绿卡的人能有多少? 极少吧!5、只有买房才有房可租,房价或依然看涨租房市场一旦火起来,那么好的学区房依然会引发抢购热潮,毕竟只有成了房东才有资格收取房租,难道等开发商开发只租不售的项目?一旦房源对外出售,难免房价会上涨.6、需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缴税又由谁负担?很多人都清楚,九成以上的个人出租房子,是不会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因为这样做的惟一后果是:缴税广州新政中有减税,但只是增值税,还有其他税。也就是说,租客想要享受学区,则必须要求房东将合同登记备案,房东如果不愿缴税,那只有房客代房东缴税。现在可以说租售同权的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政策,特别是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解决了孩子的入学的问题,但是也有不少人会担心租售同权租金限制会使得租房的价格大幅度的提升,而且还可能会出现连租房也会变得非常困难的情况。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组织领导传销罪辩护词怎么写?
    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捕后,嫌疑人还是和其他犯罪一样,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的。可是,此类案件较少,辩护词也比较少见。在人们遇到此类案件时,往往不清楚辩护词怎么写。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帮助读者了解组织...

·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在劳动纠纷当中,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会提出这样的主张,那就是与相关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对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进行反驳的话,那么劳动者就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然在实践当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责任法律也是有一定的分配的,那么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购买。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等。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一、男人离婚想要财产应如何分配?
    一、男人离婚想要财产应如何分配?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缓么2023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缓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

·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交通事故都避免不了发生人员伤亡,在对伤者进行救治后,交警部门就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勘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都有哪些标准?我们收集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描述。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怎么处罚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 一、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所属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