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因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名字上面很相似,因此也就造成一些人分不清楚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虽然这都是属于对财产的侵占,但本质上这二者还是不同的。那究竟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从概念中能够看出来,职务侵占罪跟侵占罪的区别还是挺大的,两者之间从表述上最大的区别就是犯罪的主体上,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侵占罪仅仅是自然人。具体的区分如下所示:
  1、主体
  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注意,这里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这个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人的犯意
  职务侵占罪:犯本罪的人在自己的想法中就是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这个罪的主观内容则是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犯罪人的做法
  职务侵占罪:触犯本罪的手段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是通俗上所说的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侵占罪:成立这个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侵犯的对象
  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侵犯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本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注意: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案件的处理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要满足成立该罪的条件就会被依法起诉;侵占罪:本罪属于民事范围,如果当事人不想起诉的一般不会处理,只有告诉的才处理。总结了一下,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之间的区别主要存在于五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在上文中做出了的介绍,但其实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上面还存在的有不同之处,二者相比最明显的差异就是犯罪主体的不一样。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
    个人商标告厂家侵权案怎么处罚?(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裁判观点一:
     股权回购的条件不限于公司法第74条规定的三种情...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业务提成?
    1、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业务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业务提成比例。若用人单位提高提成比例,劳动者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劳动者对此予以默认;若擅自降低提成比例,并据此发放业务提成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tjlytel}}>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的法律 1、《刑法》 第一百三十...

·遗嘱信托的功能
     透过遗嘱信托,由受托人确实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并得为照顾特定人而做财产规划,不但有立遗嘱防止纷争的优点,并因结合了信托的规划方式,而使该遗产及继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遗嘱信托具有以下功能: 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荣耀。通过遗嘱信托,可以使财产顺利地...

·破产中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法
    通过出让和支付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 1、拍卖转让。这主要是指通过有关部门在社会上公开竞争,有偿转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法定机构对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其所处的周围环境、条件、发展前途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报出评估价。同时...

·合同价格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
    从学校进入社会职场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很多新人进入新的公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跟上公司的进度。而入职一个月之后,如果发现自己实在不适应,无法完成任务,这时候是可以提出离职的。那么,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今天,我们收集整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对于新人,入职一个月如何提离职。...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更多的,那到底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议《结婚申...

·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一、诈骗罪之共同犯罪 1、案情: 张某早年与李某相识,李某从事以某某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后将此方法传授于张某某,张某伙同刘某、钱某、包某相继进行诈骗活动。与此同时李某也继续以团伙方式进行诈骗,共犯有南方人邢某、于某,东北的田某、赵某、韩某,此团伙在南方及东北常年多次作案。某某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