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您的位置:首页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传染病是一种对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的防止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部门进行负责的,做好这份工作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如果这项工作没有做好的话从事此工作的人员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呢?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
  
  
  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时,应区分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打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罚
  
  刑法第409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立案标准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由上述规定可知,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说明
  
  1、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和政府有关主管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名是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
  
  以上就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的解答,由文件我们不难理解,对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的会依据其情节严重情况处以两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其实,做好传染病的防止工作不仅是作为一个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更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态度。
  
  

·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根据最近所颁布的申论婚姻法若干解释问题二当中规定的在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事实婚姻是予以承认的。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

·一、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拿到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拿到离婚证?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办好离婚手续后,当天就能拿到...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的,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确定属于工伤的话,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劳动局从受理到出具工伤认定书要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会休病假,在医院接受治疗。那么,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

·合同约定与法定解除有何区别?
    

    在解决一些合同事务中,出现了约定解除又有法定解除,两者之间的区别有: 
      1、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

·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房字第 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方经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

·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前,隐瞒、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后其实可以再次要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