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对于每个中国家庭来说购买房屋是家里的头等大事,因此政府也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作为示范与参考,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城市政策、不同的商品房情况都会影响每个人在购买商品房时的合同付款方式,介绍以下几种常用合同付款方式: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二、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三、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1、银行按揭贷款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银行按揭主要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 一手房按揭贷款指申请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商购买房产时,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贷款人的贷款时间是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相加不能大于60岁。
  银行按揭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您常用的手段之一。
  2、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四、特殊的付款方式
  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1、债务抵消债务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即以商品房作为债权债务的标的物。2、易货交易易货交易是指企业(个人)间不用现金而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等价交换。购买商品房是与每家每户息息相关的重要决定,因而在决定购买后的合同付款方式上需要特别注意,一定要结合房屋情况、市场行情以及自身的经济能力综合考量,选择适合自身的合同付款方式,注意核实合同付款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对于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共有十个等级,但这其中是不包括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对于工伤鉴定等级的确定需要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阐述一下其中九级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吧。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

·公司法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章程的制定,必须是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都具有约束力的才可以。另外公司章程在进行制定的时候,关于制定的方法制定的条款和内容等,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国有公司章程在制定的时候,更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为...

·一、交通事故混合过错的赔偿责任是分为几种?
    一、交通事故混合过错的赔偿责任是分为几种?交通事故中的混合过错责任,分为三种,即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这三种责任,是按照加害人和受害人对于造成损害各自的不同责任划分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责任承担损失。对于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责任致受害人损害,如果责令加害人全部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合同中的内容产生影响,但劳动者都比较关心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项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以后是否会被允许投入社会使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定是不能通过质量检测的,保证工程的质量才是对社会的安全的负责,所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就十分重要,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呢?详情请见下文。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

·无效婚姻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婚姻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比重是相当的大的,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是很多适龄青年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但是有一种情况我们需要注意,有些婚姻是无效的,那么无效婚姻的法定原因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做一下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1)重婚的指有配...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

·抚养费纠纷怎么处理
    抚养费纠纷怎么处理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 帮 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关系...

·高温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炎炎夏天,户外劳动者有享受高温补贴的权利。如果企业拒绝支付高温费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再不行的话还可以发起诉讼,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既然是民事诉讼,就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高温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高温费的诉讼时效...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提到土地使用权,想必您都不陌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需要填写相关的证明和材料,在土地使用权名字的填写上,写谁的名字是很重要的。这对以后土地的使用和分配以及土地所得利益的划分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