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分类一、次级债含义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围。二、次级债有哪些分类作为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券根据有无偿还期限还可分为高级附属资本(Upper TierⅡ)和低级附属资本(Lower TierⅡ)两类。高级附属资本为无规定偿还期限、可累积的次级债券,具体包括可累积优先股、次级可转换债券和永久次级债券。低级附属资本指次级长期债务,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最初期限至少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券资本工具和到期可赎回优先股。由于长期次级债券工具有固定偿还期限,而且除非银行倒闭清盘,长期次级债券工具是不能用来冲销损失的,因此,有必要对列入二级资本的此类债务进行数额限制。巴塞尔协议规定,长期次级债券最多只能相当于核心资本的50%,而且在最后的五年期间,须每年累计折扣(或摊提)20%,以反映资本价值缩减情况。在银行发生破产和清偿时,高级附属资本工具(Upper
  TierⅡ)的偿付次序位于高级债权人和低级附属资本工具持有人之后,且银行有权推迟支付此类资本工具的利息,并且可以无限期暂停支付所有本息,高级附属资本工具的最低期限为10年或为永久性。与此相对的是低级附属资本工具(Lower
  TierⅡ),在银行发生破产和清偿时,其偿付顺序仅仅位于高级债权人之后,此类资本工具的最低期限为5年。银行通常是在市场状况不适宜发行股票的时候发行低级附属资本工具,用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三、次级债券与优贷债券的区别次级债券简称次债(次贷证券衍生品),次级房屋贷款经过贷款机构及华尔街金融机构组合包装后以次贷证券衍生品形式抵押在二级市场上出卖给投资者,这些次贷证券衍生品被称为次级债券(债券的本息依赖于次级贷款借款人归还的本息)。次贷的债券利率比优贷的债券利率高,还涉及到很多包装技术,因为要让这些债券有吸引力,要让购买者对这些债券感兴趣。于是这些债券就得到很多的投资机构,包括银行、对冲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机构的青睐,因为回报高。但是回报高有个很大的前提,就是美国的房价不断上涨。次级贷款简称次贷,是指金融机构为信用评级较差、无法从正常渠道借贷的人所提供的贷款。次级贷款的利息一般较正常贷款高,而且是常常以时间推移而大幅上调的浮动利率,因而对借款人有较大风险。由于次级贷款的违约率较高,因而发放贷款的机构也要较正常贷款更高的信用风险。综上所述,次级债券不仅可以帮助银行业提高资本充足率,还可以对市场进行约束。而如果不能进行准确的进行定价也会使银行和国家产生经济危机。为了使债券市场更加成熟,国家和银行应该要更佳的采取相关措施。通过上述讲解相信您应该对什么是次级债有了一定的认识。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 一、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从公司知道资金被挪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开始计算的,依据法定最高刑计算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有没有工资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有没有工资的? 当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的地位肯定是比较特殊的,因为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之下要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也是非常的多的。有些人可能在生活当中担任的所谓的法人代表只是挂了一个名而已,本质上在公司是没有任何的实际权力的,可能有很多人都会考虑在我国公司法人代...

·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的处理一般都是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刑法规定,判决宣告...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总结了以下相关的资料: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

·委托他人购房 需要注意什么?
    1. 购房委托书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由于房屋是特殊商品,购房时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技术性也很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很难把握。因此,委托有经验的中介机构或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 2.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进行购房资格审...

·债务诉讼时效期间
    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借款。对于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或者是作了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一般的法律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争抚养权吗?
    离婚争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60%左右的离婚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

·公司增资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公司增资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一、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 1、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所需资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