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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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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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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许多夫妻可能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分手离婚的状态,但最终还是对一起生活的另一半有所愧疚想要补偿,对于夫妻财产的要求并不是很高,而且也有主动将房产留给对方的,那么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吗?
  
  离婚后可以将房产归给一方,且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即可。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要交多少税
  
  
  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上海外地户口离婚房产归一方可以由房产所有人决定,如果在离婚后想要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对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就可以了,但是过户手续相对复杂,且税费等问题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对过户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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