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选择离婚方式的是较多的,相比于诉讼离婚,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同时也能很快的办理离婚手续。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么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
  
  对离婚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北京离婚律师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二、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法律目前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离婚达不成协议,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又不想诉讼离婚,那么就无法离婚。
  
  除了《婚姻法》第32条规定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况以外,其它情况下,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的离婚,在被告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说了。不过,从我们律师的经验来看,法院对于判决离婚,通常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五种情况,法院才应该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有以下情况,法院不一定判决离婚:
  
  (1)他有了外遇,有了婚外情;
  
  (2)他与其它女人有了孩子;
  
  (3)虽然没有构成轻伤,但是,他经常打骂你,甚至你有报警记录和验伤报告;
  
  (4)他没有性能力,你们不能正常过夫妻生活;
  
  (5)你们早已“分居”满了好几年。
  
  要是满足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申请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是不会受理的,此时夫妻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如果此时又不想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无法离婚,双方之间之前的人身关系就不会发生改变。
  
  

·电商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每个企业单位在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时都会选择的一种办法,不同的企业由于体制、内部结构不同,故而会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电商行业是最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企业,在遇到资金短缺问题时,电商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电商企业融资方式: 1、银行贷款 银行传统信用贷款要求的资质...

·公司法人转账记录算证据吗?
    对于公司法人我们您都知道,是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财务责任的。对于公司员工的工资有的时候是会在公司法人那边进行转账的,我们您也都知道,对于公司法人转账是有一定的记录的。对于公司法人转账记录算证据吗劳动关系证据可以吗?只有这一个证据可能不够,除非公司不否认你的主张。因为法定代表人行...

·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发明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中最主要的一类,按照规定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一般为20年。而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则就要申请发明专利,此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具体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1、申请费: 申...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

·误工天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误工的现象,对于误工的期限问题,大部分的人还是处于模糊的阶段,对于误工天数司法鉴定到底是怎么判断的,和实际的误工天数有区别吗,下面我们通过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进行了解。一、误工天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证的更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地方办理: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醉酒驾驶的当事人来进行支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