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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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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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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一个最重要的固定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会涉及到房子等共同财产分割。有时候,双方出于对孩子的疼爱,会决定将房子赠与孩子,这样也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义务。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可以撤销吗?
  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女儿所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签订相关协议的法律后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虽然法律赋予当事人诉权,但如果主张方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维护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故朱某认为赠与行为尚未发生,要求撤销赠与的请求,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与孩子的情况并不少见。按照规定,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是不需要公证的,双方签署一份赠与合同即可。但是为了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保障,最好在签好房产赠与合同后办理过户手续,将产权移到孩子名下。通常来说,赠与合同一旦签署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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