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ʦ绰13951899110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λãҳ  »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www.nj48.com Ͼͬʦ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家庭暴力这个词想必我们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反映是男性向女性施暴,事实上,男性同样也可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于性格的关系,男性在被施暴后往往会选择沉默。无论男性或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积极维权,那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1)积极报案、控告和举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的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2)情节较轻者可由公安机关告诫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的情节有轻有重,这部法律对不同情节的处理分别作了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告诫制度,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督促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3)家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
  1、女性的经济收入远远高于男性,男性下岗后收入微薄或年老体弱,在家中挺不起腰板,家庭地位降低。夫妻之间一旦有了矛盾,肯定在精神上占不了上风,动起手来也自然不如女性下手狠。2、夫妻俩体力上的差距,女性长得高大强悍,男性却矮小瘦弱,感情基础又不是很好。在夫妻吵架升级为厮打时,矮小的男性往往不是女性的对手。3、女性有了外遇,看男性越来越不顺眼,一旦被男性发现不轨行为,自恃外面有了靠山,对男性大打出手,甚至有的还联合第三者殴打男性。在传统观念中,您总认为施暴者一定是男性,事实上经过调查,男性遭受家庭暴力也不在少数。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不应保持沉默,应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权,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情节如果较为严重,达到立案标准,是会构成犯罪 ,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
    一、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非法同居的现象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当事人非法同居的行为对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没有遵循婚姻中的互相忠诚原则。在婚姻中,非法同居的一方为过错方,如果夫妻离婚,过错方应支付对方一定的经济赔偿。那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法律知识是什么在我国,我国公民的土地使用证并不是无限期的。一般土地使用证上都会标注对土地的使用年限,当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以后,如果还需要继续对土地进行使用的话,还应当到我国的相关部门办理续期手续,否则国家会依法对土地进行回收。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
    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及时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应该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协商好,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也会判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如果遇到一些情况,导致无法足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就不知道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

个人债务追讨手段有哪些?
    个人债务追讨手段有哪些? 一、法律救济手段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算是一个关系着民生大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既包括出售、交换也包括,赠送。当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合法且符合规则,才能保证当事人权利的正常使用,那么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呢?接下来就随着我们来看看。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质押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

缓刑和假释的异同有哪些
    一、缓刑和假释的异同有哪些对缓刑只要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不论是否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都应撤销缓刑,但发现的新罪是否应处罚(这是并罚的前提),应遵循《刑法》第87条关于追诉时效的要求。而对于漏罪,原则上应仅限于在考验期内被发现的,才可撤销缓刑。可见对新罪强调犯罪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定,做完工伤认定以后,有些情况下可能还是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填写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