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就拥有了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在之后选择了离婚,这些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以房产为例,夫妻离婚之后,有可能一方会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那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在以下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签订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3、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可以按照以上我们提供的流程办理即可。夫妻双方离婚,根据法律分配离婚财产的原则,双方应将共同财产对半分配,但如果财产的分配由双方进行协商,那么只要财产的分配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并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

·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
    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项工程的建设都是需要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签订必要的合同的,而对于需要备案检测合同的情况都少有人知,对工程的检测合同进行备案可以避免引发一系列的合同纠纷,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桩...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该怎样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该怎样承担 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该怎样承担 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

·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

·订立的口头合同何时生效
    订立的口头合同何时生效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一、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一、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

·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购买第二套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屋购买第二套是很度朋友都能够买的,但是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容易存在一些问题,最常见的就有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根据相关规定,第二套房是可以贷款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为您简单讲一下2017年二套房的新优惠政策和二套房的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 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