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的共同分配,特别是房产,在离婚后会由其中一方拥有。那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1、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3、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夫妻选择协议或诉讼离婚,在房产过户时需要的材料与手续是不同的。离婚后的房产过户与正常的二手房交易过户是不同的,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可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免收相关的税费,只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即可。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中主要表现为私人间的借贷,此时当事人可能对利息的约定就显得比较随意,而正是如此才会导致一些约定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内容是什么?
    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内容是什么? 关于建筑质量问题很要关心的,因为建筑安全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也会遇到一些建筑物出现了质量问题,直接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相关法规中有对于建筑的详细规定,那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

·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 1.违反《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应当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强行解除的; 2.违反《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侦查、审理阶段,证据是法院最终查明案件真相、做出公正判决的主要依据。证据有很多分类,其中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分。一般来说,像证人证言就属于典型的直接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

·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内后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要是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要赔偿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

·土地使用证被物业扣留违法吗
    土地使用证被物业扣留违法吗?应该怎么办理? 根据国土管理法,实行土地发证制度,土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土地分为农民集体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分别是指土地的权利归农民集体和国家。那么,土地使用证被物业扣留违法吗?怎么办理?下面,我们搜集了有关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起看看吧:物业扣留土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