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即使在离婚后双方都还是最心疼自己孩子的,即使在重组了新的家庭后,对与前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非常看重,想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开时都能平均的分给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我了,子女还能继承对方财产。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以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的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这个问题的解答,离婚后不论子女由谁抚养,子女都有权力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因为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而且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随父母的婚姻变化而变化,所以法律规定子女都有继承权。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的讨债难度系数较大,这是您公认的事情。而且在债权人过世后,还会出现有些债务人还会以此为理由,不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

·分居两年后离婚 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
    一、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我国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当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确实是解决该纠纷的一种有效方法。但此时需要当事人事先了解的东西比较多,其中就包括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的问题。下面我们提供相关起诉状范本一份,供你进行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

·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状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只要到法院起诉他人就一定会用到起诉状。但是自诉状很多人就表示不认识了,其实自诉状与起诉状差不多,都是用于控告他人之用,只是起诉状多用于民事诉讼而自诉状常见于刑事案件。那么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可以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的时候,女方往往会要求男方给一定数额的彩礼,以此来显示男方对自己的重视,这也是中国近千年以来的风俗。那么,你知道一般情况下,结婚彩礼会给多少钱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 在我们国家,法律上对彩礼并没有一定明确的规定,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又不想给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很多人只知道,在信用卡诈骗中,只有伪造或者是变造的信用卡,才可能会被称为信用卡诈骗罪,其实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形式有很多的种,而伪造、变造的信用卡只是其中的一种,对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犯罪对象不少人还是有疑惑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对象有哪些,如何进行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罪...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
     一、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公司无权把应当有劳动者持有的劳动...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机动车已实际交付买受人并已交付相关登记资料,登记所有人不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而负有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法定义务的买受人怠于办理登记手续的,机...

·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一、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