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在这时,财产分割成了一个必要环节。可是,在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上,许多人就不太清楚了。那么,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 ?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 ?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二、再婚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和其他离婚夫妻无异,也遵循着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其他财产则归一方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律师协助解决。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
    (一...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期数值;但是罚金刑直接加起来即可。择一重罪就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联系就是都是犯了多个罪名。数罪并罚的适用和择...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则实际成立。但有些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却未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此时劳动关系就比较难以确定了。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在欠钱不还产生纠纷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就想以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还钱。但此时担心自己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开采在我国属于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对于开采煤矿的劳动者来说,所面临的工作环境是比较特殊的,因此,针对煤矿的工程质量是需要绝对合格的。过去,因为煤矿开采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另劳动者的生命遭受了极大的挑战。所以,国家已经加强了煤矿工程质量验...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法庭上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十分重要,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各种家庭纠纷问题。所以很多都会选择在离婚前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会比较顺利。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

·买房子什么时候进行网签
    买房子什么时候进行网签 当你和开发商把合同签好之后,相关部门一般会在五个工作日审查你的购房资格。只有在购房资格审核中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网签这个环节,如果没有通过是如论如何都无法进行的。所以,网签一般是在五个工作日评估报告下来之后再签。 二、网签要注意什么? 1.注意开发商是...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