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是最重要的一项。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会商量好房产分割方案,并用书面协议确定。很多夫妻办好离婚手续后,即便是签署了房产分割协议,出于防止违约的目的,通常会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加协议的效力。那么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2、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3、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4、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二、离婚财产公证的必要性是什么?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三、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其实手续并不难,但是却很有必要。双方应该带着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分割协议文本、离婚证及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协议书的签字。对于整个过程,公证人员要形成书面材料。这样,房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就更强了。
  
  
  

·可以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是谁
    可以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可以查询到吗?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可以查询到吗?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是可以查到的。审判案件绝大多数是公开审理,但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针对不同的诈骗犯罪,法律规定的具体行为方式不同,那么您知道这其中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

·刑事案件自诉人申请抗诉可以吗?
    一、刑事案件自诉人申请抗诉可以吗?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出卖人: 买受人: 1、车辆: 车辆品牌 ? ? ? ? ? 型号 ? ? ? ? ? ? ? 发动机号 ? ? ? ? ? ? ? ?车架号 ? ? ? ? ? ? ? ?颜色 ? ? ? ? ? ? ? 价格 ...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判处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拖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
    信用卡是一种有区别与储蓄卡的银行卡,其实也就是提前消费的一种媒介。公民在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之后,使用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操作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却欠了信用卡的钱,也没有及时的偿还。那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1、如果银行同...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鲁南快速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段城际铁路横跨菏泽、济宁两市9个县区鲁南高铁在山东省菏泽辖区内共分两段,分别是菏泽至曲阜段、菏泽至兰考段,全长116.4公里,设巨野北站、郓城南站、菏泽东站(又名 菏泽高铁站)、庄寨站4个站点。目前菏泽东站已有5个选址方案,...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 一、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