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诉讼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所以在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上也不一样。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的问题。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二、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计件收费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0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不超过5%
  
  10-50万元(含50万元) 不超过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不超过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 不超过1%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四)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三、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接受境外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标准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其他
  
  1、律师代理申诉、再审和执行等法律事务的,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允许按不超过案件标的额30%的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方式。凡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的,不得再按照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的标准另行收取代
  
  理费、服务费。
  
  3、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受理律师业务时,委托人事先不支付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费用,在协议中约定业务收费与服务结果挂钩,承担可能难以足额收取服务费用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在长沙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为50元到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话,100元到300元。同时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您有时候还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的收费标准,根据自己诉讼案件的请求,律师事务所的收费的都不一样。所以长沙起诉离婚具体收多少钱,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是不一样的。
  
  

·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民法典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

·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1、装修合同没写违约金是不是任一方违约就不用赔偿了呢? 答案肯定否定的。因为你签订了合同,但又不去履行合同,对方在此期间又不能随意中止合同。因你的行为有可能给对方装修造成迟延,或者造成对方误工,给对方造成损失。即使你们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但如果对方提供...

·个人租房协议中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实际签订租赁协议,这样对当事人的利益有一个保障,同时也能约束彼此的行为。而在个人租房协议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负有一定义务的。那您知道个人租房协议中出租人有什么义务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租房协议中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交付出租...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特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

·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由于一些小企业管理不善,工人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工人遭遇工伤后,应该由企业在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金额,那么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1...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

·盗窃罪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盗窃罪的罪名自古以来就存在于我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之中,到如今,关于盗窃罪年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的规定已经较为完善。但不少公民依旧不知道盗窃罪的法定承担责任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在触犯此类法律规范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也不甚明晰,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盗窃罪年龄...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了解清楚规定的条件、原则以及程序,这是必须的,而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该对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解。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事项才好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提出申请前,要...

·劫持航空器罪法定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劫持航空器罪法定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二、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 ? 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三、劫持...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今说的新婚姻法其实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具体说明了该如何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房产进行分割。那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