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在建筑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简单的对建筑工程进行装饰装修,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完成验收以后,您在进行使用的时候,也会对其进行装修。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装修的质量也是有验收规范的,那么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基本规定
  
  1、设计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4、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5、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8、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一)材料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二) 施工
  
  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三)抹灰工程
  
  1、 一般规定
  
  2、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3、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四)一般项目
  
  1、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3、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五)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整
  
  (六)主控项目
  
  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3、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4、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5、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七)检验方法:观察
  
  1、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检验方法:观察
  
  2、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我们已将上述资料当中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装饰,对整个建筑工程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国家在对其进行验收的时候,会对装饰的材料、普通的抹灰工程、粉刷工程等一系列和装修装饰有关的,都会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验收。在装饰时如果用材用料有不合格的,也是不允许使用的。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管理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作出的决议,当事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都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我国新制定的商标法当中也规定了行政复议。下面我们要了...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是我国少数一部分公民具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比如生活当中一些经国家知识产权部审核并且批准的专利,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在处理关于专利的裁决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的某些行政行为存在争议的话,行政复议肯...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

·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夫妻中的一方其实很想离婚,但此时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为此,想离婚的一方就想要单方面申请离婚。那具体来说,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一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 由于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

·见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见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1、协商处理在债权到期限或者是要到期后,直接找到债务人,说明情况。需要知道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还是没有能力偿还,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还款。债务人是有这个诚意还款,可以跟债务人协商履行债务的期限,方法,金额归还等等问题,让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2、调解如果是债务人...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一个是离职那天就当面...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一、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

·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事业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