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人口也急剧增加,为了缓解人口的压力,在我国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超生的子女,国家是需要征收抚养费的,各地征收抚养费的标准,由当地的政府来进行制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17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3、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5、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但是,由于计生部门的监管能力有限,并不是每个超生的孩子他们都能够知晓。公民只有到户口管理部门给孩子上户口时,才会被发现超生的事实,计生部门就会要求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可以办理。因此,虽然两者之间没必要联系,但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后果之一可能就是孩子没法上户口。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也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根居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对于超生的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为夫妻双方分别处5000元罚款。不过我国今年对于计划生育政策开放了二胎,所以各自家庭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买卖税费规定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浙江嘉兴宅基地房屋买卖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

·公司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可以强制执行吗
    公司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可以强制执行吗?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同意通常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

·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共同犯罪当中至少要求有两个及其以上的人共同参与才行,另外也要求了必须都是出于共同故意,若其中有个别人是过失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般在共同犯罪当中,针对不同的行为人具体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1、主犯及主犯的刑事责任 《...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一项工程由开始到结束往往会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都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甚至发生工程事故,因此,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基建工...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中保协条款〔2006〕1号)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持有 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 2、标的公司为合法存在之有限责任公司,于 日竞得 地块,建设面积 平方米,并已取得《成交确认书》(见附件); 3、甲方拟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4、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2、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起诉离婚的相关概念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