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ʦ绰13951899110
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λãҳ  »  
 

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www.nj48.com Ͼͬʦ

    离婚对于双方家庭都有着很大的打击,而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只增不减,就会有很多人在离婚时发生很多的纠纷难以解决,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是主要的矛盾也就是财产分割等上给出详细的规定,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二、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三、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
  
  1、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
  
  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应当进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2、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可以进行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如涉及个人隐私,则应不公开审理。
  
  3、当事人本人出庭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93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4、代理权限受限制
  
  在婚姻诉讼中, 限制代理人的代理的权限。诉讼代理人只能接受一般诉讼代理,不能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即代理人不能就是否离婚或不离婚等身份权进行代理处分,婚姻当事人也不能对此进行授权。否则,其授权或代理无效。但对婚姻诉讼中涉及的财产问题,仍可以进行特别授权。
  
  5、诉讼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结
  
  在婚姻诉讼中,因为属于身份关系方面的诉讼,因此,一般没有继承人承受诉讼,或者诉讼标的已不存在,或者没有必要在进行诉讼,配偶之一方死亡,则诉讼程序终结。因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
  
  (三)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但应当注意的是,在第三人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时,配偶一方死亡的,仍可以生存一方为被告继续进行诉讼。
  
  6、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适用再审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7、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
  
  (一)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四)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前提条件是法院没有判决之前。有时候夫妻双方离婚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在失去理智时候做出的决定,因此夫妻双方要理智对待离婚,不可儿戏,白头偕老才是真正的爱情。
  
  

通行的说法中,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根据合法规定制定的协议。合同的种类有很多种,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工程质量的问题已经是频频发生,而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一个工程由设计、开发、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部分组成。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在那一部分呢?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又如何划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信息。 一、基本建设程序 ...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是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的事...

受理了劳动仲裁多久出裁决
    受理了劳动仲裁多久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的物权期待权与登记物权之间的矛盾,核心问题在于围绕物权期待权的诸多权利如何平衡和保护。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其前提为该被查封财产从权利上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房屋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该房屋从物权归属上仍然为开发商所有的财产。开...

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我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您知道江苏省关于聚众斗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

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后,项目方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
    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后,项目方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看工程质量是否过关。我国法律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更好地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我们为您整理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细则的具体内容,相信可以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签订这样一个协议,那么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

一、醉驾出车祸会坐牢吗,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出车祸会坐牢吗,有什么后果?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2、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婚后女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女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