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ʦ绰13951899110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λãҳ  »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www.nj48.com Ͼͬʦ

    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关于缓刑的规定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量刑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非法持有弹药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定罪后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好好表现,积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遵守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要求,知错就改,只要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就有机会缓刑,但最好的情况还是不要触犯法律,做好一个公民的角色。
  
  

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2013)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

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土地使用证和绝大多数的人是有着联系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房子都拥有土地使用证。一些人做生意,资金不充足,很可能会想用自家的土地使用证贷款,但是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这是您比较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跟随我们的步伐去慢慢了解。   一、用土地使用...

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
    一般的公司会根据年度或者月度为劳动者结算相应的工资,工资的发放是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发放的。但是现实中难免会出现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的,那么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呢?请阅读我们整理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单位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是指用...

股东不愿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吗?
    股东不愿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吗?股东不愿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可以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目前实践操作的情况,其他股东行使股权转让的同意/否决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其他股东还可以在同意转让的基础上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转让方在得到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答复以后,还不能直接与第三...

贩毒死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贩毒死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而,对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规...

起诉离婚的流程及费用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的流程及费用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起诉离婚的流程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怎么认定
    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

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构成犯罪,这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不同。在过失的情况下要求造成的损害必须是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才可以认定为犯罪。那么此时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

对离婚诉讼的误区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