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只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其实都是需要作出分割处理才行的,否则无论是哪种离婚都是不会准许。那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此时离婚夫妻应该怎么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有约定或协议的,遵从该约定或协议。如果没有,协议离婚时需要与对方商量,但一般情形是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此外,还要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二、财产如何通过离婚协议分割
  协议离婚的,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的,要考虑以下情形: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基本是由离婚夫妻自由协商之后作出分割的,因此有些时候甚至还会出现约定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官在对共同财产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也要在法律规定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有哪些情形 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

·讨债技巧—死地求存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是舍难求易,而死地求存催款兵法则是以硬碰硬,专挑硬骨头吃的一种催款办法。  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被逼无奈时采取非常手段,与债务方真刀实枪地干,赁借法院制执行的手段让债务人乖乖地还债。  总之,“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用尽的办法无济于事,山穷水尽的时候,只好...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你知道实践中的哪些行为是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吗?而我国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非法行医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容易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患者的死亡。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罪处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2、是否未成年,如是未成年应当依照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双方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一、双方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险为工伤保险。当我们在工作当中或者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应当受偿,由工伤保险为我们维护利益。那么工伤鉴定前复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它和再次鉴定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答疑解惑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需要注意? 债权清理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债权清理虽然麻烦,但又十分重要,所以处理好债权清理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