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中国人,一辈子都和房子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中国人,一辈子都和房子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经
您的位置:首页  »  
 

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中国人,一辈子都和房子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中国人,一辈子都和房子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经常会买卖房产,对于房产所属,法律有着详细的规定。房屋登记办法作用部门规章,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房屋登记的行为。由于法律条文十分晦涩难懂,所以国家会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以免法律产生歧义。下文我们对房屋登记办法释义进行了详细回答。
  
  
  一、房屋登记办法的定义
  
  房屋登记办法是一项部门规章,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规章由建设部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第六条
  
  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章 编辑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十六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十九条
  
  办理下列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三)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
  
  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并应当定期异地备份。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上文对房屋登记办法释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市场的行为,保护我们的利益和房屋所有权。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是有法律效应的,是为了避免对法律产生歧义而进行的解释,可以在诉讼中作为法律条款进行诉讼的文件。
  
  

·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我国的基本政策就是依法治国,对于违反法律的人国家和政府决不姑息,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就是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要加以举报才行,那么对于工程问题怎么举报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举报工程质量问题范本是什么?一、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一、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在城市当中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是不少年轻人一直奋斗的目标,当
    在城市当中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是不少年轻人一直奋斗的目标,当然有些人的话想要在房地产方面进行投资,这样就会去考虑购买二套房,但是现在国家为了控制房价,所以不少城市都出了关于二套房的买房的政策,下面给您说一说佛山市二套房政策买房条件是怎样的? 一、买房条件 据2017年买房首付新政...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婚后的房子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那么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一方认为这是他单独所有的,并且房产证上面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注明产权性质是单独所有,那么就会成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所以,另一方如果拥有财产的所有...

·停车车头朝里扣分之后怎么罚款
    停车车头朝里扣分之后怎么罚款?违章停车的罚款的标准是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

·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有时候手头紧需要借款,但是从银行贷款吧,可能因为资格不符合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贷款,有些企业会进行小额贷款,但是在个人方面,可能会进行民间借贷,那么,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一、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1、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申诉的意思是的意思是不承认犯有罪行,不服从法院判决,认为自己有冤情。申诉期间,申诉人仍旧在监狱服刑。如果已经经过上诉,则可以申诉,申诉期间不会改变服刑地点,如果人民法院裁定重审此案,...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但对于一方举债后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