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实践中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ʦ绰13951899110
实践中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λãҳ  »  
 

实践中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www.nj48.com Ͼͬʦ

    要是劳动者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还搞不清楚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因为只有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作出的认定结果,才能得到承认、认可。其余的只能说是白花费了时间,也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吧。
  
  一、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也要注意时效的问题,毕竟超过了规定时效的,认定部门原则上是不会受理申请了,这也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至于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不能随意找一家机构进行认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这几种问题如今成为了社会的聚焦点所在,不少人们为此问题而感到力不从心。接下来将解答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 一...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的依据是什么?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

银行和评估公司需要签订合同?
    银行和评估公司需要签订合同? 一、资产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资产评估工作程序 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 2、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3、选定评估基准日; 4、拟定评估方案; 5、指导资产占有单位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6、检查核实资产、验证资料; 7、检测鉴定...

专利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性的赔偿,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

刑讯逼供如何认定?
    刑讯逼供如何认定? 一、刑讯逼供如何认定? 刑讯逼供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已经拘留、逮捕尚未判决的被羁押人或者被传讯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判决正在劳改服刑的罪犯。 2、本...

企业清算程序及税务处理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七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以及计算清算所得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一、关于清算程序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合同生效条件可否作为附件?
    合同生效条件可否作为附件?合同生效条件是可以作为附件的;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来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源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百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度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的共同分配,特别是房产,在离婚后会由其中一方拥有。那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我们一起...

专利权的不受保护对象是什么?
    专利权的不受保护对象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不受保护对象是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

国企辞职后保险怎么办
    国企辞职后保险怎么办 一、国企辞职后保险怎么办 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1993年8月1日前离职的原国家固定工,其之前的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由于我市国有企业固定工是1984年9月开始参保的,因此可提供个人职工档案,经审核确认后,其1984年9月至1990年的实际缴费...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