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ʦ绰13951899110
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λãҳ  »  
 

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Ͼͬʦ

    在我国,非法拘禁犯罪不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主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够成为该罪的主体。但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话,则就要从重处罚。当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非法拘禁罪详细的量刑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详细内容。
  
  1、第一个量刑幅度
  
  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第二个量刑幅度
  
  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第三个量刑幅度
  
  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2)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非法拘禁行为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是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的一种侵犯。并且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还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此时的处罚就会加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话,此时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进行辩护。
  
  

告重婚罪要去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告重婚罪要去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

企业单位入职材料有哪些,手续是什么样的?
    进入一个自己喜欢跟向往的单位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所以在刚应聘成功,准备入职的时候,就需要非常认真的对于这个入职的问题,一般来说新员工在刚进入公司的时候,需要递交一些材料,那么企业单位入职材料有哪些,手续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说一说。 一、入职材料 任何一个企业,在办理新...

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一、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

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 如何解决劳动纠纷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寻求自身权益最大化这一对矛盾在不断发生碰撞,劳动纠纷大量上升。在对劳动纠纷处理之前,其实还是需要先了解一下劳动纠纷包括哪些?而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平待遇,也要知道维权的手段。那么,如何解决劳动纠纷?请看详细内容。 一、常见的劳...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股东参与公司注册以及运营,后期分割公司的运营红利,一般是以出具资金对的方式进行的。也有一些股东是通过贡献知识产权、专利等方式参与公司运营的,如果股东是通过出具资金来参与运作,那么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前罪是缓刑构成累犯吗
    累犯是针对部分犯罪人员,已经受过一定时间的刑事处罚,在刑事处罚完毕之后(执行完毕或者是赦免)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在此由于刑事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对于这种经常性的犯罪人员,国家严厉打击累犯,从重处理。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的群体在先前的犯罪中判处了一定的刑罚,采用缓刑的方...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是关于在不享有所有权的前提下处分标的是否有效的规定。《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

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
    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取决于夫妻双方对彼此的重视程度,而婚姻破裂的原因也有很多,最不好的结果就是夫妻选择离婚,分开生活,这样对彼此都好。在离婚方式中,大多数人为了保留最后的情义,会选择协议离婚,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会选择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离婚双...

怎么收购一家公司,收购一家公司需要那些条件
    可以。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过公司收购的定义,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公司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