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现实中区分合同诈骗罪罪与非罪其实也是很重要的问题,毕竟合同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那是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此时只能按照一般都民事纠纷作出处理。那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合同诈骗罪是经济犯罪中犯案率较高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合同诈骗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被害人能追回损失的情况也不多。这与司法机关的办案能力固然有一定关系,但是更多的是因为被害人在被诈骗后,不知道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如果您遭遇合同诈骗,想要追求行为人的责任,挽回损失。关于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但愿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辩护律师
    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来为自己提供辩护的权利,但此时在刑事律师中,其实也会根据能力、业务水平等进行区分的,那么实践中,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辩护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犯罪嫌疑人怎样聘请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各种内容,比如买卖双方个人信息,所要购买的房屋的具体信息,交易价格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等。协议中各条例都应该清楚具体一一列明,这将涉及到买卖双方各自的权益问题。那么,购房协议怎么写符合要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父母不同意子女结婚或离婚,就采用各种手段对子女的婚姻自由加以阻挠,那么父母的这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虽然刑法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但并不是所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会构成该罪。而在构成此罪的时候,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

·买卖公房承租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明确禁止自由转租和买卖公房使用权,现在允许公有住房公开有偿转让必然和该规定相冲突。第一,公房使用权是一种他物权,属用益物权,从其法律特征上看,是允许转让的,需要明确的是该处的转让,是指房屋的使用权转让,并未对产权人的产权造成任何侵害;第二,按照《合同...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运用的还是比较广泛的。如果向法院诉讼离婚的话,肯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呢? 一、离婚案...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误区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上普遍有着四大误区:   a.HRMS是“锦上添花”的项目   b.HRMS是拿来即用的软件   c.HRMS是可以自己随意开发的   d.HRMS是靠实施顾问来维护的   有些企业领导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认识不到采用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此时或者是行人受伤,或者是车辆等收到损害,对于不愿意将案件闹上法庭的各民事主体,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经济赔偿金,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旧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提起诉讼。...

·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可以是由公民个人实施的,也可以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如果是个人是非法集资的话,那么肯定公检法机关直接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就可以了,但是在公司实施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涉及的人员就比较多了。除了公司的普通员工以外,公司的高管在事发以后,首先需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也是非法集资不知情高...

·在我国国家未成年可以拘留吗
    在每个未成人的青春期难免会因为意气用事而造成严重后果,其中就包括打架斗殴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作出处罚。那么,未成年可以拘留吗?按照未成年人的管理办法规定,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的便可以进项行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我国国家未成年可以拘留吗 只要是年满十...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遍布我国各省。既然是高速公路,肯定为您的出行节省了时间和提供了方便。但是,高速公路在修的时候,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在规划和设计的时候,是有计划的。所以,有些时候,是必须向公民征地的。各地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