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 十级
  
  5.10.1 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 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 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工伤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符合以上伤情的会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劳动者在工伤鉴定结束之后会根据工伤鉴定的具体等级获得一定数额的工伤赔偿,而十级工伤除了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报销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的数额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在公司关于股权的转让有很多,股权转让使得公司管理变得多样了,股权在公司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股东们需要依靠股权来维持自己在公司中的分量,所以就有了在各个公司中的股权准转让活动。那么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也随之产生,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农村居民要想修建房屋,就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才能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名字是户主。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是户主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应该妥善保管。土地使用权经过初始登记后,可以进行变更。那么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

·司法鉴定的程序?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
   ...

·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
    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中存在着很多的法律问题,也事关两人的切身利益,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既可以协议进行,也可以进行诉讼,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中考虑最多的问题应该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各个家庭的条件不同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可能是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双方都不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又或者一方要求一方不要求。那么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它的质量是我们十分关注的,决定着我们生活的质量。所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很重要的,它基于分户的前提,在一些屋面、窗户等具体的地方仔细检查,确保房屋的质量安全之后,形成验收书。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括哪些部分呢?...

·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一、发生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需要医学知识的辅助,所以大多依赖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 医疗事故鉴定是以医学会为依托,由各类医院派出的各类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组成医...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如何量刑?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如何量刑?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交强险要赔偿什么
    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交强险要赔偿什么一、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