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您的位置:首页  »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的刑法在实际操作的时候,针对有些犯罪分子是适用于缓刑的。本身缓刑制度的的实施彰显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和对当事人基本权益的尊敬,但是现实生活中,偏有人不珍惜缓刑的机会,甚至在缓刑期间又重新进行犯罪。这种行为其实是对我国法规的一种藐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第二种意见认为,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理由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满,即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而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由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我国对于缓刑期间有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没有具体的定义。在有些情况下就会以累犯来处置。不过,如果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又重新犯罪的话,我国法院对于这种人一定会从重进行处罚的。这种视法律如儿戏的人,定会被国家法律严惩。
  
  
  

·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随着中国市场地位的提升,企业的海外并购逐渐成为其拓展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拓展产业链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时候,针对不同的目的和发展规划,会采取不同的并购类型和方式。那么,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呢?它们的具体含义和并购时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合同上工资赔偿可以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合同上工资赔偿可以吗?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说到征地,相信您都不陌生,征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下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并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被征地对象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长顺县征地补偿...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是重要参与者。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享受各项权利,其中就包括知情权。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利,股东只有对公司经营情况、利润情况等有所了解,才能更好的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根据...

·北京社保需要交多少年?
    对于社保,相信您都不陌生。社保包括五个险种,分别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在五险之中,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均牵涉到缴费年限的问题。因此,您更加关注的是,北京社保需要交多少年?国家有关法律对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办理社保都需要哪些材料,整理相关...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

·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理由
    夫妻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这样法院才会最终判决夫妻离婚。而这个离婚条件也可以叫做离婚的理由,诉讼离婚的离婚理由与协议离婚的理由是不同的,那到底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理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有如下...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其所有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