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拘役或管制是什么意思?ʦ绰13951899110
拘役或管制是什么意思?
λãҳ  »  
 

拘役或管制是什么意思?

www.nj48.com Ͼͬʦ

    拘役和管制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强度比较轻的处罚了,并且拘役和管制也仅仅是限制了罪犯的人身自由,其实并没有完全剥夺他们的自由。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拘役或管制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介绍。
  
  一、拘役的定义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我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在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拘役或管制是什么意思了吧。无论是对罪犯处拘役还是管制,此时首先要求《刑法》中规定了触犯该罪的量刑中有关于拘役或管制的量刑规定才行,毕竟法官是没有自由裁量权,任意选择可以对罪犯处哪种刑罚。
  
  

医疗费;
    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劳...

鹤壁保安公司改制方案是怎样的?
    在很多城市,保安公司都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属于垄断性行业,鹤壁市也有这样的公司,负责押运现金、贵金属等。保安公司发展暴露了很多问题,经济效益差,办事效率低下。为此,对这类企业进行改制有一定必要,那么,鹤壁保安公司改制方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鹤壁保安公司改制...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一、代位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可见,代位权人并非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是代理权。代理权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为...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
    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是对于法定情节的最终适用结果起着重要的调节、修正和辅助判断的作用。刑法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动机。如同是抢夺犯罪,有的是追求腐化生活,有的是基于家庭生活困难,前者的主观恶性相对大于后者。(2)犯罪的手...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主要就是针对一项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资料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当然,这些规定并非就是自己凭空制造出来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依据的。那么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一般情况下会从债务人的行为或者是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析判断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对于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必须要通过撤销权之诉来行使的。那么,你知道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也就是债权人应该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下...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属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如果其出现质量问题,则会影响到信息的沟通,从而缩短工程使用寿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和施工企业管理不善,导致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夫妻离婚了父母的财产可以被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了父母的财产可以被分割吗? 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的财产和当事人无关,无权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
    质押占有改定交付是否生效?无效,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