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近些年随着创业的兴起,一大批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近些年随着创业的兴起,一大批初
您的位置:首页  »  
 

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近些年随着创业的兴起,一大批初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近些年随着创业的兴起,一大批初创公司诞生。那么在这些公司运行的同时是需要遵守法律的。有不少的创业朋友在创业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由于自身的法律知识不足,所以造成了很多的不必要的麻烦。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
  
  答:《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不同的人担任。
  
  2、执行董事跟董事长又有什么区别?
  
  答:《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简单的说,一般有限公司都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要设立董事长,而人数少规模小的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个董事,就是执行董事。同一家公司是不可能同时存在董事长和执行董事的。
  
  3、同一个自然人是否只能担任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答:我国《公司法》并未限制同一个自然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同一个人 100% 持股的法人身份是否可以存在于多家公司?
  
  答:个人100%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由此可见,一个自然人不能以100%持股法人的身份存在于多家公司。
  
  5、公司一般用到哪些印章?它们的作用与法律效力如何?
  
  答: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这集中,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公司公章,是功能较全面的印章,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明与合同都可用此章用印。
  
  财务专用章,用于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等的用印,及财务相关文书材料中。
  
  合同专用章,用于合同签订。
  
  法人私章(非公司印章),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在效力方面,公司各印章的效力都是一样的,都代表公司意志,但是如果某种专用印章出现在不属于其使用用途中,如合同专用章用于支票用印,则效力会产生瑕疵。
  
  6、开办一个电子商务网站需要什么样的牌照?
  
  答:如果是B2C网站的话只要是普通网站的备案号就可以,不是强制性要ICP的,按照国家的法规解读,网上卖东西属于线下交易,所谓经营性是指网站本身是否有收费服务,B2C网站本身是免费的。如果本身具有收费服务的经营性网站,则需要办理ICP,否则属于非法经营。申请ICP经营许可证需注册资本达到100万以上。
  
  7、几个朋友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初创公司几个投资人,各占多少股份合适?
  
  答: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可自由协商确定,这种情况下的共同创始人之间的股份分配,大多数时候并不是按照出资额、技术和智慧成果来进行权衡的。这些技术性因素不是全部,甚至是次要的。
  
  有的团队非常注意这些分配股权要素,事后依然出现了分崩离析;有的团队是拍脑袋决定的股权分配,但是一直团结到胜利的最后一刻。由此可见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团队分配股权,根本上讲是要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这是最核心的,也是创始人容易忽略的。因此提一个醒,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显然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但是绝对无法替代信任的建立。希望创始人能够开诚布公的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赢得你创业伙伴的由衷认可。
  
  8、有限责任公司多人出资建立,股东之一与其他股东发生分歧,希望退出,其余股东应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股东会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9、天使投资、VC、PE 介入企业的节点是什么样的?分别起什么作用?
  
  答:天使投资:公司初创、起步期,还没有成熟的商业计划、团队、经营模式,很多事情都在摸索,所以,很多天使投资都是熟人、朋友,基于对人的信任而投资。熟人、朋友做天使投资人,他的作用往往只是帮助创业者获得启动资金;而成熟的天使投资人或者天使投资机构的投资,则除了上面的作用外,还会帮助创业者寻找方向、提供指导(包括管理、市场、产品各个方面)、提供资源和渠道。
  
  VC:公司发展中早期,有了比较成熟的商业计划、经营模式,已经初见盈利的端倪,有的VC还会要求已经有了盈利或者收入达到什么规模。VC在这个时候进入非常关键,可以起到为公司提升价值的作用,包括能帮助其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为后续融资奠定基础;使公司获得资金进一步开拓市场,尤其是最需要烧钱的时候;提供一定的渠道,帮助公司拓展市场。
  
  PE:一般是Pre-IPO时期,公司发展成熟期,公司已经有了上市的基础,达到了PE要求的收入或者盈利。通常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经验帮助完成IPO所需要的重组架构,提供上市融资前所需要的资金,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帮助公司梳理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募集项目,以便能使得至少在1-3年内上市。这个时候选择PE需要谨慎,没有特别声望或者手段可以帮助公司解决上市问题的PE或者不能提供大量资金解决上市前的资金需求的PE,就不是特别必要了。
  
  10、天使投资人一般占创业公司多少股权?
  
  答:天使投资一般不会要求控股,10%左右是一般尺度,小于5%或大于30%是出现概率较低的情形。
  
  11、企业和 VC 是签对赌协议好还是不签好,为什么?
  
  答:有利有弊,对赌协议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商业风险,但如果在境内上市,证监会已经明确上市时间对赌、股权对赌协议、业绩对赌协议、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安排、企业清算优先受偿协议等五类PE对赌协议,是IPO审核的禁区。证监会的审核口径认为带有此类对赌协议的申请人,在发行审核期间甚至在挂牌上市后相当长的期限内,其股权结构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也违反了我国公司法同股同权的立法精神。从实践来看,如果存在对赌条款,都需要在清理之后或履行完毕之后才能向证监会上报IPO材料。
  
  2012年12月,最高院对海富投资诉甘肃世恒案做出终审判决,否认了股东与公司之间损害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赌条款的法律效力,仅认可了股东与股东之间对赌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在上文我们给您解答了常见的一些关于公司扩股、天使投资人、开办一家网络公司的拍照的相关问题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进入,咨询专业律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一、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

·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
    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其实是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然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怎么算立案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要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话,肯定也就不会有后面的追究刑事责任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样才算立案。一、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公安机关给你“立案通...

·一、继承财产分割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财产分割的计算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在农民对国家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并不是可以无限期的进行承包,既然是承包自然有一定的期限。农民在承包土地时会与当地政府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会明确土地用途及承包时间,根据土地的性质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也有所不同,《土地承包法》中均有明确的规定。...

·最新场地租赁协议范本
    有时候公司开展活动,苦于公司没有合适的场地进行,因此就只能对外寻找合适的地方,然后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租赁。而在这个时候也是要当事人之间实际签订协议的。那您知道这个场地租赁协议是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最新的场地租赁协议范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新场地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____...

·公司法代持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代持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有些并不是公司的高管而是出资人,很多成功人士都是手持多家公司的股份,但有时自身不便表露身份或者其他原因时会让人代持股份,那么公司法代持股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代持的规定是什么...

·先亡故子女有无继承权?
    逝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如果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只要在老人意识表...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自古以来,投资都是人们最热衷的事情之一,人们期望以钱生钱来获得可观的收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最热衷的投资有股票、债券以及银行存款等。但是,投资与风险往往是相伴而行的。很多人为了避免股票的高风险,又想获得较多的收益会选择公司债券。那么。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

·误进传销公司工作会坐牢吗
    不会。普通受欺骗或者蛊惑参加传销活动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传销行为对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秩序的稳定产生严重的影响,我国对传销组织是坚决进行打击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