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这种事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迫卖淫罪是要受到我国法律严重的处罚的,并缴纳相应的处罚金。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些关于强迫卖淫罪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您可以一起来看看。
  
  一、强迫卖淫罪判决书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二、强迫卖淫罪判决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察院指控,……(概述起诉书中对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的叙述及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供述和辩解)。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辩护意见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案件经过应予以详述,不可抽象概括。叙事要前后照应、情节完整。必须对主要证据进行分析论证。) 本院认为,……〔对于指控罪名是否成立、如何量刑予以充分论证;认真评述控辩双方意见;对判决适用的法律依据给予说明。〕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引用条文要有条理和顺序),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 (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年××月××日 书记员×××
  三、什么是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
  强迫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上面的内容有所不了解的,你可以去当地咨询相关的律师,他们能为你解决你想知道的答案。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有哪些最新规定? 建筑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引起极大的重视,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建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但是每年建筑工程条例都会有所修改,下文会详细说明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最新规定。 一、关...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很多人会对轻伤和轻微伤的范围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导致在发生工伤鉴定或者其他伤鉴定的时候对于自己鉴定的结果不太能接受,那么接下来我们给您讲讲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2021这个相关的条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范围本...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一、股权交割 1.交割的概念 交割,即指股权移交的标志,即转让的股权经交割后,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成为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交割的实点一般通过交割日来确定,即自交割日起,转让人不再是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自交割日起成为持有公司股权的股...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个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任何企业单位都会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员工伤亡,之后相关部门会追究相关责任,并且会赔偿大量的资金,有时候在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会出现反悔的情况,就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撤销,那个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个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起诉离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实际上起诉离婚的话是需要审查一些材料的,因此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是出现卖方逾期交房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卖方逾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

·城市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的现代化的建设需要将更多的土地纳入规划之中,所以伴随着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征地工作也正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征收土地是要补偿的,补偿费是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费用的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偿费都是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的。一、征地补偿费用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很多中国公民走出了国门与其他国家公民结为夫妻,但当感情出现破裂,需要离婚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呢?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办理离婚手续牵扯到两个国家的法律,所以并不简单。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中国关于涉外离婚的处理办法,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如何办理涉外...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一般在治疗终结之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