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如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那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于年月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年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第条第款第项
  
  j、
  
  三、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这是一份证明书的范本,实践中不同的公司开具处理的证明书格式是不一样的,但只要将主要情况阐述清楚了就行。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在违法的情况下,违法的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公司会选择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经过一定的过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给您介绍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

·遗弃罪是自诉吗,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将诉讼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型。当谈到自诉案件,人们会自然想到公诉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数人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提出公诉;若是仅涉及到特定主体的案件,则属于自诉案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遗弃罪是自诉吗?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均由作者享有吗?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均由作者享有吗?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1、正常情况下应当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属于房主的拆迁补偿。2、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他人冒名诈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3、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另一方...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在我国的律法体系中,对于老弱病残会有所照顾,就以未成年人来说因其年龄的特殊性其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会比成年人少些。虽然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者有所照顾,但是未成年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都不少。那么未成年犯罪留案底吗? ?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解答。 1、未成年人犯罪也属于有案...

·麻阳拖芷公路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麻阳拖芷公路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对公路征地拆迁的目的是为了合理规划城市道路,而征地拆迁的前提下必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因为拆迁可能会影响被拆迁方的利益,所以国家对征地拆迁补偿做出来相应的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麻阳拖芷公路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现在社会二手房交易颇多
    现在社会二手房交易颇多,但是许多的购房者都只是考虑到房产价值是高还是低,经常忽略在交易过程中会发生些什么问题,而且还对二手房买卖法律合同的签订了解更少。其实最重要的是要了解产权所有人,不仅仅是对方的身份证件,重要的还有产权所有人有几个人。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1.必须确认...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手段。 1、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的权利; (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所共同...

·诉讼中通过那些渠道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关键。南...

·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www.njLawyer.cn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