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顾名思义,应是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需要填写的表格。那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为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所要了解的内容。今天我们就为您来回答以上问题。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表。
  二、产生劳动争议的几种情况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三、需要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流程
  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后,就开始准备申请仲裁的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 2);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4 、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 2)。准备好材料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5日确定是否立案。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组庭并安排开庭时间,将相关材料和开庭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拿到开庭通知书后,便要准备好证据材料原件,到时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如果有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提前研究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以便在庭审时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进行辩论。开庭时,仲裁委会先主持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开庭审理,审理一般分四个阶段,分别是: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陈述、调解或裁决。庭审时不要紧张,根据仲裁员的提问和指挥回答问题,参与庭审即可。开完庭后,仲裁委一般不会当庭裁决,而是要过一段时间。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会通知当事人去取仲裁裁决书,有的也会直接寄过来。 仲裁裁决书有两种,一种是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非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读完上文之后,读者朋友应该对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什么情况需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以及基本流程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总而言之,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所必须上交的材料,只有上交了相关的材料后,仲裁才能继续进行。
  
  
  

·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一、赔偿项目 在我国,目前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完全一样,都是按照主要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计算, 主要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

·在购买二手房中,先交付定金虽然不是法律规定
    在购买二手房中,先交付定金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程序,但买卖双方为了确保买卖最后能够达成,一般都会有定金的交付,那么交了二手房定金后,若买卖未达成,定金是否能退,就成了双方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一、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

·开车撞死人后逃逸后果是什么
    汽车是人们常用的出行工具,通过汽车,可以减少出行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但也因为汽车的使用性高,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高。其中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的情况常有发生,那么国家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依据: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对公共财产...

·一、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一、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

·盗窃罪的案例分析
    一、盗窃罪案例分析之择一重罪处罚 1、案情介绍:被告人王某、刘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某市非法制作、贩卖、安装盗版有线电视机顶盒,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在该市安装机顶盒六十余台,获利五万余元。被告人王某先购买正版电视机顶盒硬件,虚构自己做水产生意从而借钱后会获得高额利息的事实,使被害...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1.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当...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

·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不仅仅是“聚众”才成“斗殴”,单独实施地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也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罪。无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义气、私仇、或是利益,都被视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这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那么,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是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终止)...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