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围绕离婚问题的主要纠纷就是,孩子,房子和其他相关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三点无疑都是离婚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有些人在对房产官司进行争夺的时候,会以孩子为借口认为带孩子的一方理应得到房子的产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一、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孩子的吗?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4、孩子是无权分的。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房子在进行分割的时候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孩子正常应该争取的权益是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的相关问题,所以说房产的分割和孩子没有任何的关系。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可以说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但现实中,由于不同购房者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也还是有所差异的。那一般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屋状况条款 1、产权状况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

·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
    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我们常常能在新闻中看到农民种地时挖出价值连城的埋藏物等,新闻中的埋藏物就属于无主物的一类,无主物不是诉讼争夺物,他是无法界定所有权的物品的总称。一些有价值的无主物常常会产生纠纷。我国对无主物的界定范围还在讨论阶段,那么,现阶段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我...

·抢劫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1、抢劫被害人手表是共犯实行过限的结果,被告人王某不应对手表金额承担刑事责任  所谓实行过限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实施了某种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其他实施共同预谋犯罪之人对其...

·要求退订金如何打官司?
    要求退订金如何打官司?人是一种奇妙的动物,这一秒做出的决定,下一秒转过身可能就会反悔。有些事情尚且可以重新来过,但更多的情况是错了就错了,没有反悔的机会。所以我们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全方位的因素,避免重新来过。今天,就来跟您普及一些法律知识,要求退订金如何打官司?希望今天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这些主体是比较特殊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其实也没有明确的禁止划拨土地就不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了。我们要提到的一个常识问题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也是包括三点,首先要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然后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最后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划拨土地...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银行抵押贷款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并以贷款担保申请人的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担保种类。其用途可以是消费、装修、购车、留学或者创业经营等。 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

·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有的情况下是公开审理的,但有时却是不公开审理。那么什么条件下才会不公开审理刑事案件呢?其实也可以说成是什么情形下不公开审理刑事案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有哪些一般情况下,...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在我国,俗话有句话说的好,要致富先修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到处都在开始修公路。道路建设是一个大工程项目,国家和政府需要把这个道路工程项目承包给施工方,就此签订承包合同,那么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