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您的位置:首页  »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债务承担方式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的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阅读: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都是先对外承担,再进行内部分配,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相信您看到这里,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欢迎致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可以怎么办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可以怎么办一、债权人能否放弃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人的诉权,即能否仅仅起诉其他保证人?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因此,可以看出,保证人之间并非必要...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在民法典中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文中将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对离婚...

·一、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么?
    一、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么?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因为此时处罚已经结束了。酒驾被处罚暂扣驾驶证期间不能开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过错的含义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在著作权转让后如何署名
    在著作权转让后如何署名著作权转让了原著作权人还可以保留署名权。1、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你转让了著作权,以上权利你还是仍然享有的。2、首先,你...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要怎么填写?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要怎么填写?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要怎么填写? (1)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必须与相关部门颁发证件内容一致; (2)“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3)机构类型为: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其它。 ...

·电话诈骗报案有用吗?
    电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为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如今,电话诈骗越来越频繁,由于只知道犯罪分子的电话号码,很多人就有了这样的疑问:电话诈骗报案有用吗?下面由我们一层层地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的意思是按照双方共同拥有进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双方不再生活在一起,保持着分居的状态的话,那么就需要将这个财产按照份额或者是平均来进行一个分割,在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应着重考虑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贡献,婚前还是...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是什么 现在人们的生活已经不能离开网络了,我们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购物,聊天,投资等等,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网络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网络诈骗的发展,现在有很多形式的网络诈骗。如果我们向法院起诉诈骗的话是需要证据的,那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是什么? ...

·法人独资企业建立子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