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现如今合伙开的一家公司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本身合伙开公司是一件共赢的事情,但是,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免不了需要向银行贷款。向银行贷款的话,您一定要知道,在这里公司法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因为如果公司贷款还不上,首先就需要公司法人进行偿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的问题。一、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1、先要制订好游戏规则;这是最关键的,哪怕是最好的朋友或者兄弟姐妹也好。因为合伙公司最怕的就是:事先没制订好游戏规则,公司开了后,您整天为利益分配及义务承担来扯皮,而无心做该做的关于企业发展的正事,或起异心另起炉灶。如此公司所面临的危机可想而知了。2、因为有人出钱而没有参加经营,人参加经营而钱可能出的少些,以在财务上要有一个人士独立做帐,这样在钱的进出上就一清二楚避免日后的争端。3、出资多少可能要根据总资金需求量(至少要留3-6个月的储备金如果您们的资本够的话)及您们的利益分配/各人手中的资源(如有人可能有很多客户/有人拥有必须的行业资源/有人有核心的技术等)都可能影响到利益分配及出资情况。4、每月的开销像基本的办公费用/房租/货款(货款回收期)/人力费用(要注意参与经营的人每月是否领薪金领多少要讲清楚)市场推广费用(平面 印刷资料/公司产品目录/展览会费用预算等)/差旅费用/生活费用等等,可一具体算清楚但要留多3-6个月的预备金。该些费用原则上是每人分摊地计入运营 成本中。5、产品报价要考虑到这些运营成本及利润。6、公司注册:如果钱够的话可以考虑先注册,因为会避免很多的麻烦。当然您也可以打打擦边球,先开展业务,等段时间后再来注册也是没问题的。二、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怎么办?首先,建议你报警。如你注册资本金到位且没有抽逃,对公司债务不再承担责任。私人名义的借款合同上如果没有你的签名,不承担还款责任;如签了名,且没有明确债务的责任分担的,需要全部承担。我们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可以看出如果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不上的话,公司的其他人一定要及时报警。并且对于公司法人本身来说,拖欠了贷款以后,一定要及时得到有关部门进行自首,或者想办法通过其他渠道对贷款进行偿还。无论如何不能,拖欠贷款的情况下,公司法人选择逃跑。
  
  
  

·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婚姻的破裂多半因为一方有婚外情,此时往往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在外找了小三,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因此现实中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那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婚外情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泸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泸州属于四川省下面的一个地级市,因此很多犯罪方面的规定都是根据四川省的规定来的。其中泸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其实就是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定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这个量刑标准的内容。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购买商品房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毕竟此时一方面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另一方面光是完成了交易还不够,还要实际办理登记备案、过户手续等等。而在付款方式上面也是存在一些差异的,那究竟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的付款...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照没坐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还需要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行贿罪的认定标准问题是怎样操作的
    行贿罪的认定标准问题是怎样操作的 一是行贿人主观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 二是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三是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怎么样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什么样的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有效
    什么样的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有效很多人对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这方面存在疑虑,事实上在原则上符合规定货款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什么样的货款欠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想要货款欠条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贷款欠条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对于两岁以下的宝宝一般都还处于吃奶阶段,而这个时候正是需要父母悉心照顾的时候,不过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在宝宝年龄都还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那此时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