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您的位置:首页  »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但
  是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婚姻法》对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2、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3、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三、如何证明男方出轨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2、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也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3、下来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1)男女在床上暴露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2)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3)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由于男方的出轨女方没有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受害者是应当得到一定补偿的,在财产分割是会倾向照顾女方一些,但是女方需要提供合法的材料证据法院才会认可。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情况下不抚养孩子也就是不支付抚养费,此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公司如果征得已经陷入困境之中,无法自拔,就要尽快想其他办法,比如申请破产保护。可是申请破产保护还是有一些硬性的时间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呢?为您服务。 一、申请原因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有不同的原因,总体上说,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着要约引诱的行为,它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要约引诱在民法典中是什么意思?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开设赌场罪的无罪辩护应掌握哪些原则
    开设赌场罪的无罪辩护应掌握哪些原则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

·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哪些人?
    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这其中就有禁止近亲结婚的条件,具体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那么这里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包括哪些人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血亲包括哪些人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关于缓刑的规定 1、对于被判处拘役、...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的又该如何处罚?本文为您介绍。 一...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及内容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现在保险行业兴起,为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而比较多的投保类型就是机动车辆的驾驶保险,这样,我们在出行的过程中无形中又多了一层安全保障,并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可以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那么,对于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机动...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