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λãҳ  »  
 

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我们知道,亲生子女有父母有抚养和被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实中有很多继子女,他们的抚养问题也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且,有很多人对继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
  一
  )
  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
  二
  )
  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
  三
  )
  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
  二、继父母离婚后与继子女间的抚养关系不当然解除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与之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抚养权是不言而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法律拟制关系源于生父(母)和继母(父)的再婚,决定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当继父母离婚时,法律拟制的前提虽已丧失,但其决定因素仍存在,故继父母离婚后,不能当然的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归于消灭,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继父母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的继子女已成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并不随着继父母的离婚而解除。未经法定程序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续存在。双方关系恶化时,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继父母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离婚时继父母不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随之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该规定,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由继父母抚养,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消灭。在继父母不同意抚养的情况下,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随之消灭。
  三、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规定如果继子女和继父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就互相具有抚养权。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抚养权的相关律师。
  
  
  

申报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就申报工伤的流程而言一共有三个大步骤,首先是受工伤,其次是拿到公司方面的工伤相关证明,最后是把这些需要的材料提交给工伤鉴定部门。受伤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这点除了遗憾没什么可说的,为了公司方面提供的工伤证明,暂时是建议不要离职的。 一、申报工伤的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

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吗
    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吗 一、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老人指定子女监护是可以的。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其监护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指认,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有法院进行指认。被监护人...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1、人身危险性说   该说认为,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接受刑罚后,国家和社会期待其能有所悔改,改恶向善,然而竟然违背了社会期待再次犯罪,充分说明累犯者较初犯者具有更强的人身危险性,基于特别...

重庆市企业职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

起诉离婚录音多久失效这个问题
    起诉离婚录音多久失效这个问题,录音作为视听资料证据,没有时效规定。也就是说证据只要不被污染,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规定了案件的关联程度,录音用于在离婚诉讼时表作为证据一般没有失效一说,除非录音证据的来源不合法或系伪造的。起诉离婚婚姻破裂的,需要继续收集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单独...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抚恤费用,应当在死者的直系亲属和与死者有夫妻关系的人之间合理地加以分割。死亡赔偿金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理由如下:《...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时,离婚双方对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已然十分困难,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更是激烈。在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中双方都想如何争取能最大可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段争夺抚养权,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离...

中国新刑法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几年?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专家论证”有什么作用?
    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或者死刑案件中,通过专家论证对某一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某一法律问题的适用作出普遍认为比较合理的论证,由于作出论证的一般都是刑法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有些直接就是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法官的导师,这些法官们上大学时所用的教材就是这些专家所著,所以他们的论证普遍会被接受,作为...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案件委托手续怎么办理1、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