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范围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范围是什么?
λãҳ  »  
 

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范围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范围是什么?
  
  当一个证据不能单独有效的证据案件事实的时候,就需要拿出另外一个证据来对其进行佐证,另外的证据就叫做补强证据。那你知道,补强证据的规则到底是怎样的吗?详情请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而用于补强的证据就叫做补强证据,
  
  补强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 佐证", 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1、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
  
  2、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
  
  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二、补强证据的范围是什么
  
  补强证据应当符合法律关于证据能力,及证据之可采性的规定,在此范围之内,既可以是直接证据,也可以是间接证据,既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言辞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法律一般不做其他限制。但是,在此尚有几点需要强调: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非法证据即使在实质上是真实的,也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
  
  2、不能与口供作出实质性区分的证据,不能构成补强证据。如记载有口供之内容的讯问笔录即属此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他场合所做的陈述,如果没有其他附加证据的,也不得单独作为本案中口供的补强证据。
  
  4、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其他共犯的供述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
  
  三、补强证据的数量有限制吗
  
  对于补强证据的数量,只能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法官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个补强证据,也可以要求其提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补强证据。当然,就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而言,其在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判时,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的规则,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补强证据以及被补强的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强弱进行判断,并以此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补强证据与被补强证据相互结合,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则可以对其所审理的案件作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裁判;相反,则应当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裁判。由此可见,法官对补强证据数量的要求,不能随心所欲地滥用自由裁量权。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七十一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21日)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介绍的关于补强证据规则的相关知识,我们要知道,补强证据是没有数量限制的,对它的认定也是由法官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根据经验来做出的。如果你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员工福利在我国劳动法律中
    员工福利在我国劳动法律中,虽然没有进行明确的标注和说明。但在我国的用工市场上和公司企业文化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发放规定。一是为了奖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再有就是符合自己公司的公司文化。那员工福利申请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员工福利申请应该怎么写 篇一...

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 业行使的其他权...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说到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够告诉您的是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的标准,您平日里不管是外出旅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其他地方出差,都会发现当地的状况和本地一样也处于一个城市面貌改造的过程当中,就拿广西的防城港市来说,现在有很多防城港市的公民都在我们的本站...

暴力抢劫过一次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

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审判的人数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相关不可预知的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独任审判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独任审判? 独任审判是指简单...

我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期有多长
    我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期有多长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情况如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车祸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车祸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进行划分事故责任,若是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除了赔医疗费还要陪什么费用呢?答就由我们对该问题的解答做出详细的阐述吧。 一、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

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以协议方式离婚还是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按照规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而相比之下,起诉离婚过程中所要支付的费用可能要多些。那究竟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都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