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催款通知书是进行催缴欠款的一种方式。催款通知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仅法院、银行等可以下发催款通知书,个人也可以下发。那么,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收到催款通知书又意味着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催款通知书
  
  __厂财务部:
  
  你单位__年__月__日向我厂订购___,货款计金额____元,发票号为____,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结算,逾期按银行规定加收×%的罚金。如有特殊情况,望及时和我厂财务部___联系。我厂地址:___,电话:___。
  
  ___厂财务部(盖章)
  
  __年_月_日
  
  二、收到催款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通过字面意义不难看出,催收通知书是针对逾期还款的人群而下发,所以毋庸置疑,当你拿到这份通知书的时候,便意味着个人信用已因逾期还款行为而遭到破坏。不过,各位也不必如履薄冰,过分焦灼,因为短期逾期还款,并且次数不多的话,并不会对今后申请贷款或信用卡造成障碍。所以,在收到催收通知书后,马上还款则是你当务之急的首要任务。
  
  催收通知书通常是在电话催收未果的情况下而下发,意在制造紧张局面,督促借款人马上还款,是银行盘活不良贷款的一种手段,当然也不排除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可作为一份强有力的证据。不过,如果借款人的欠款行为不是有意而为之,实在是经济困难所致,银行通常不会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如果实在是还款困难,可申请延期还款,或协议还款,所谓协议还款也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只归还一部分资金即可。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催款通知书样本的范文和格式,以及收到催款通知书意味着什么。催款通知书应该依照格式进行书写,否则可能会发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严重后果。如果收到了催款通知书,应该及时归还欠款。出现还款十分困难的情况,可以进行些协商,或者申请延期,在能够做到的范围归还部分资金。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如果收到了催款通知书,不要逃避或者恶意拖欠。
  
  
  

·签订离婚协议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一般情况下,双方办理完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那么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 签订离婚协议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我国《民法典》(...

·有期徒刑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有期徒刑是否可以适用缓刑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伪证罪是一种比较专业的名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来说就更不了解了,那么到底伪证罪是什么意思呢?在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详细的来为您解释解释: 一、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我国尚未出台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对伪证罪...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 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