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在当今时代,离婚是一个时代趋势,许多不能继续往下走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后房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许多人为此问题烦恼找不到答案,离婚后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流程请看下文。
  离婚导致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夫妻离婚,在处置房产时,存在三种可能: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到补偿(一、三两种情况包括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归另一方的情形)。从目前的政策看,夫妻离婚析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一)项:离婚财产分割;第(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契税问题
  
  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5、离婚证及复印件;6、房产证;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答案是不需要的,因为离婚后房产更名并不涉及到房产交易,所以离婚房产更名自然没有交易税,并不是所有的变更都需要交税,离婚房产更名只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就可以。
  
  
  

·夫妻离婚后怎么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
    夫妻离婚后怎么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1、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 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3、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

·一、有醉驾出车祸谅解书是否还会判刑?
    一、有醉驾出车祸谅解书是否还会判刑? 仍然是要被判刑的。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醉驾且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并取得谅解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法院在量刑时可适当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 第一...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具体要看离婚是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还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属前者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执行,后者还需到法院就抚养费进行起诉。 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你并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男女双方...

·商标被抢注申请撤销要注意时效是多久?
    商标被抢注申请撤销要注意时效是多久?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

·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

·医患纠纷协议应该怎么写?
     有时候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会对治疗产生的合同,或院方产生的医疗过错等产生问题,一旦医疗纠纷产生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去解决,对此还要写医患纠纷协议。那么,医患纠纷协议书应该怎样写才会生效?下面就是医患纠纷协议书的范本。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刑事)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

编号: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诈骗罪并没有所谓的八种立案情况,只要达到一定的诈骗金额,则必须予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