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建设工程质量怎么样,是需要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至于按什么评定往往体现在他的施工资料的内容中,而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许多人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也有许多即将入职或在职人员不清楚,因此给工作的推进带来很大不便,有时甚至有巨大的经济损失。下面就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为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经过以上详细介绍,相信您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应该会有详细了解。以此类推,那么清楚了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其他地方的应该很容易理解,虽然各地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以上资料可以作为借鉴。因此即将进入建筑界的或在职人员或普通社会人士应该对此有了详细了解,将会更有利于以后工作的进行,也会做出更高质量的工程。
  
  
  

·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
    在对公民的遗产进行遗产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法定的方式来继承的。那么此时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因为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有才会有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老板欠工资有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

·隐蔽用工背景下劳动双方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如何甄别?
    1、劳动力用工市场中,用工单位基于逃避税收或是减少用工成本等诸多因素的考虑,恶意规避劳动法强制义务之规定,通过以民事关系掩盖劳动关系或是以非标准劳动关系掩盖劳动关系等手段实施隐蔽用工。此情形下,法院如何甄别劳动关系建立的合意,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难点和焦点。 2、“隐蔽用工”...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

·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
    遗弃罪一般指夫妻双方发生离婚或故意不抚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有义务赡养的人,同时也指对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是一种不履行个人义务的表现,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那么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接下来就跟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动产质押和抵押的设立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二者均属于民事担保方式的一种。两者存在很多相同点,但是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动产质押和抵押的相关知识,它们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一、动产质押的特征 质押(pledge)...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驾行为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司机醉驾被交警查获之后,除了会接受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法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酒驾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