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这个一般是先由父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官进行判决,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官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参考的因素比较多,包括子女的年龄、父母的实际情况等等,综合之后才会做出判断。当如果父母想要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话,就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企业合并等于企业并购吗
    不等于,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每到节假日,就有很多人选择自驾游,不少车主到外地后,对当地路况不熟悉,发生交通违章的概率很大。对于车主来说,在本地处理交通违章都比较熟悉,但是一些人不大了解异地处理违章这方面的知识。那么,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

·离婚房产可以竞价吗,房屋分割规则有哪些?
    现在离婚双方都只有一套房产,没有孩子,并且都想要这套房子时,就很难判定房屋的归属权。就有人问了离婚房产可以竞价吗?在法律规定上是可以的,价高者得,由专门的房屋评估人员进行房产的评价,所得者付出相应赔偿给另一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一些父母由于感情破裂,在无法继续生活的时候,选择离婚,不管怎样,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孩子比较大的话,对父母离婚是很敏感的,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多方面的问题。那么,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应该要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事先进行了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8个小时,但有些情况下单位可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那此时自然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不过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怎么计算...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

·拆迁估价报告的救济
    在房屋拆迁这一行政行为主导地位活动中,当拆迁当事人对于房屋拆迁估价报告不服的,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9条至23条规定进行维权,具体如下: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自己的房子的装修问题十分的重视,外观什么的当然也很重视,但是最为关注的还是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装修工程质量是有保质期的。那么,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