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您的位置:首页  »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上,你是否知道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一、济南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五改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统一。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济南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二、买第三套房依然不能用公贷
  
  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当时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没有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调整前,公贷与商贷在对于首套房的认定上有着不同的标准。在对房屋套数认定上有两种情况。同样是第一套房贷款还清,再买房时如果用商贷,则被认定为首套房,首付为三成;而如果是公贷,则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为六成。
  
  调整后,同样是第一套房贷款还清,无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贷再买二套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了。记者对比发现,在对于三套房的贷款政策上,商贷与公贷有着本质不同。央行信贷松绑后,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套房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而公积金贷款依然是严格的三套房“停贷”。
  
  三、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银行:积极执行央行“40%政策”
  
  济南市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套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但是很多人买房需使用商业贷款,过去济南市执行二套房商贷60%的首付,这也让许多购房者压力很大。
  
  新政一出,“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银行也将积极执行央行的“40%”政策。
  
  2、地税:“满两年免营业税”已在济南落地
  
  除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外,房地产营业税也做出了相应变化。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项新政已经铺开,市民可以前往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了。营业税“五改二”政策落地,无论买卖房子双方都将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按照此前规定,个人出售满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这项税款原本由卖方承担,但现实中往往转嫁到买方头上。以某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按5.6%的征税比例算下来,营业就是5.6万元,这对普通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
  
  3、二套房贷最低首付商贷40% 公积金30%
  
  二套房“满两年免营业税”政策已经落实,市民可以前来办理了。此外工作人员提醒,房贷新政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同时,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出调整,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设定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压抑人们的购房热情,缓解住房压力,对于购买三套房的,不得使用公贷。需要至于的是,在购买房屋后,为了防止第三人就房屋权益主张权利,需要及时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现在中介市场是非常火爆的,特别是房产中介。现在年轻人找中介租房是非常的多,有的中介会把押金给房东,有的中介则不会交给房东。那么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1、找到房东,和房东一起找中介协商解决...

·未与劳动合同最多赔多少钱?
    未签劳动合同最多赔多少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多能够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

·法律规定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
    隐私是个人不愿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对于他人的隐私,我们应当尊重。隐私必须具有合法性、秘密性,他人可以放弃自己的隐私,但是我们不得侵犯别人的隐私。但是,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不少人并不了解。法律对于此类行为是进行处罚的,具体怎么处罚,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 ...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一、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

·音频司法鉴定内容是什么?
    音频司法鉴定目前来说这还是比较少的,很多的法院暂时没有受理这样的案例现在法院不做鉴定,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鉴定后,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摇号选定鉴定机构,法院委托进行鉴定, 除了法院委托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还接受律师事务所、当事人的委托进行鉴定。 音频资料鉴定: 是指运用物理...

·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无责方,是否应就伤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赔付中的“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单方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责任,是一种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当事人不负行政责任并不代表其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无责赔付,是指没有事故责任(行政责任)的赔付,不是没有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的赔付,只要机动车发...

·拖欠工程款纠纷胜诉的条件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纠纷胜诉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