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注意事项: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规范。协议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故意伤害轻伤怎样量刑处罚
    故意伤害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四种情况。其中造成的损害承担不同,那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要是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实践中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怎样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

·公司破产清算商标的方法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商标的方法有哪些?公司有强盛时期也有低谷时期,甚至出现倒闭的现象。公司一旦倒闭,附带的很多资源都会贬值,而商标又是一个公司的旗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的价值不容小觑,但是公司倒闭可能会让商标逐渐变值,对于商标该如何处理,公司破产清算商标吗?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婚姻法还有就是民法通则以及具体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等,而涉及到一些财务方面的纠纷的时候,完全是不需要担心的,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肯定是非常公平公正的,即使是有什么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再次的进行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法条有:《中华...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当事人和贷款有特定的范围 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有借贷权利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贷款的范围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围的消费贷款(如个人购买住房等),只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在设立的时候,需要同时确立好自己的经营范围,这需要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同时日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的,当然之后也允许变更经营范围。那究竟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科技类 ...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罚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属于严重违纪,那么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民主程序,且告知劳动者后,才能生效; ...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及清偿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nb...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