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您对于刑法的量刑,最熟悉的应当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了,这些刑法在我国量刑上属于主刑。当然在侦办有些案件是如果适用于我国的缓刑制度,也会对当事人判处缓刑的裁决。缓刑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着严格的使用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一、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不是称“有期徒刑”,就是称判处“缓刑”。就是在缓刑考验期没有再犯新罪,就不追究前罪的处罚。
  二、缓刑的执行程序是:
  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三、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可以看出有期徒刑和缓刑是两种刑法,这两者是不能互相混淆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符合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如果犯罪分子的有期徒刑在七年或者8年以上的这些,是不适用于缓刑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缓刑就是缓刑,有期徒刑不包含缓刑。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该如何与企业签订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 该如何与企业签订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

·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内容?
    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内容?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质押的形式,但是很多人在进行质押的时候会考虑,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那么,您知道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参考。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

·《刑事诉讼法》证据瑕疵补正方式有哪些
    1、征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事后认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事后追认的原理类似于刑法上的“被害人承诺”,即侦查机关的违法取证行为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同意而取得了合法性。证据存在瑕疵,往往意味着取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一定程度的受损,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自身权利的受损状...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在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时,其实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有些家庭中孩子的情况特殊,即使已经满了两周岁,但此时仍是需要母亲的照顾,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处理抚养问题的时候,母亲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劳动法工伤工资怎么发?
    劳动法工伤工资怎么发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

·一、海外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一、海外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更贵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

·肇事车逃逸理赔是如何规定的?
     在许多交通事故中,对受害方的补偿包含保险公司的理赔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赔偿,但如果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保险公司是如何理赔的呢?其方法是赔付交强险,但不会赔付商业险,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相关保险条列就有说明两个险种的赔偿条件,具体请看下文。 理赔依据如下: 一、根据《机动车...

·罪犯应当如何减刑、减刑如何适用?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条件的话,那此时可以获得减刑机会,一旦能够被减刑,意味着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就要比判决的刑期少。但很多罪犯其实并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减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应当如何减刑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