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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委托是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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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委托是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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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是非常严格的,针对任何一项案件的审判都有着相应的流程和法律条文。刑事案件在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会按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提审,这其中刑诉法中对于近亲属委托又有着相应的约束。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委托是指哪些人?
  
   一、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委托是指哪些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刑诉中近亲属为什么不能申请回避?
  近亲属不是当事人,最后判决不会影响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所以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是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回避,
   三、刑事诉讼委托
  刑事诉讼中的委托是指特定的诉讼参与人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代行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职权的一种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以及申诉案件中的申诉人都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诉讼期间,委托人要求解除代理后另行委托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案件已经合议并作出处理的,一般不宜再变更委托。
   四、刑事诉讼委托手续:
  1、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对于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可以指派律师承办,但须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后建立卷宗。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或者委托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律师由于以上事由解除委托关系,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并记录在卷。
  在上文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委托是指哪些人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近亲属主要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这些关系都是属于近亲属。您一定要知道,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针对近亲属的一些事项,在我国法规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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