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可以跟服刑期间的人离婚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可以跟服刑期间的人离婚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可以跟服刑期间的人离婚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的人认为如果配偶下落不明或者在监狱服刑的话,那这样的情况下就是不能离婚的,只有在找到了对方或者对方刑满出狱之后,才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可以跟服刑期间的人离婚吗?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可以跟服刑期间的人离婚吗服刑人员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关乎服刑人员的权益。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服刑人员也是公民,而非敌人。只要其未经法院判决剥夺,服刑人员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其次,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故而,只要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对方不同意也可以离婚。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离婚。换句话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和标准,服刑人员也是可以离婚的。二、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既然可以离婚,那么,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呢?同普通人一样,服刑人员的离婚同样包括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服刑人员离婚又包括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和向服刑人员提出离婚两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办理程序是不同的,下面分情况介绍。(一)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还是向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都须签订离婚协议。一般是非服刑的一方到监狱或者其他服刑地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到监狱进行离婚登记,确保双方在自愿情况下,协议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二)诉讼离婚1、与服刑人员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原告)也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那么原告应该向服刑人员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已经被监禁或劳动教养一年以上,则原告应当向被告的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原告没有被监禁或劳动教养,则原告直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2、服刑人员想要离婚的服刑人员因为是在监狱服刑,行动自由受限制,故服刑人员可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状,请求监狱部门转交法院。法院一般会派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法院法官到达现场审理案件往往会比较慎重。如果能调解,法院会在调解下让双方完成离婚协议;不能调解,将按照普通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是否离婚。虽然服刑人员虽然自由受到限制,但是一般情况下,依然享有婚姻自由权利。因为涉及到可能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在监狱办公,程序比较复杂,难度也比较大。因此,要是在离婚的过程中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进行处理。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1万元,部分地方立案标准是5000元,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探视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视权,对于自愿放弃探视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根据《婚姻法》...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1、民营企业从本质上来说是私营企业,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什么时应当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什么时应当解散?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

·石家庄长安区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因工作受伤是应该到地方的什么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呢?在我国每个具体区域有关工伤规定内容都不尽相同,对于石家庄长安区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认定标准以及各种有关的内容有关部门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具体在那个位置办理认定都是有需要的人需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解答这些疑惑吧。 ...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片平常的生活之中,我们有事会将自己暂时没有地方放的东西交由他人保管,这些有时时很常见、价值较小的东西,但是有时候就会有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会交由专门的人或某个集团公司来保管,这时候,我们双方就会签署一份保管合同了,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会造成合同的...

·酒后打人轻伤一般定什么罪
    酒后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