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婚姻法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我们知道男女方结婚男方父母会给女方一些彩礼,那么2020《民法典》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呢?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民法典》的制定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新婚姻法离婚彩礼的相关知识吧。
  
  
  一、《民法典》离婚彩礼规定是什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二、彩礼相关内容 ?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我国并未对离婚彩礼有所规定,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平均分配的权力的。而对于彩礼,是我国对结婚的一种附条件的赠与,结婚后彩礼理应归于女方,彩礼应属于个人财产,返还彩礼需要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以上是对《民法典》彩礼规定内容的解释,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

·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有几大原则,而无罪推定就是其中之一,而与无罪推定相对应的原则就是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这其实是对被告的一种保护,体现了我国在法律上对人权的重视。刑事诉讼法对证明责任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最初是德国民...

·交通事故委托伤残鉴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委托伤残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

·民事诉讼法反诉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如何反诉?
    民事诉讼法反诉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如何反诉? 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的用处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这些土地有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办理的,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很多土地的其他证件都无法办理,所以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土地使用证...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汽车抵押条件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

·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