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

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主体不合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 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主体不合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 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主体不合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
  
  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主体不合法,就可能会使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出现效力问题,具体包括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需要先对合同主体的资格作出审查。那到底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是否依法成立;
  
  (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对方当事人如果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更应该慎重,应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三项:
  
  (1)该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织注册地;
  
  (3)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条件。
  
  4、对自然人个人的资格审查。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5、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6、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7、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二、怎么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担保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如果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同样,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有些情况,同一个合同采用不同的形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如,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当事人签订合同,自然是希望通过合同来保障自身利益,但要是因为合同主体不合法,影响到了合同本身的效力,显然是不划算的。事实上,对于公司来说,合同一般都是比较重大、复杂的,一般也不是即时清结的,所以应该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高...

·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
    十八岁结婚在生活中可能还是存在,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偏远的贫困地区都会有这种情况,这也和法制程度有一定的关系,城市的发展比较先进,而在我国的法规中对于结婚年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我国...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拥有的权利是接受相关信息的权益以及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第一份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份是住宅使...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哪几个要素?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哪几个要素?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

·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是大事,必须慎之又慎,因此买房前做好资金和心理上的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几个方面:买房目的,买房预算,买房时机,房地产知识。通常买房有两个目的:自住或投资。如果是买房自住的话,您要考虑的是地段、环境、交通、价格、房型面积、配套设施等多种因素;如...

·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有的人在造成了交通事故后,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会选择高价请人来代替自己顶包,当然这样的行为一般都是会被查出来的。此时不管是对于实际的肇事者还是顶包者来讲都是需要承担一定能够的法律责任的,那到底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结合自己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很多人并不清楚交通事故中可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